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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小店审核规则调整同步(2026.03.05上线)

更新于 2026.10.15 · 查看原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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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加对海鲜类产品管控,如售卖海鲜类产品(如帝王蟹、小青龙虾等),需对应入网行业为 生鲜类食品 / 农副产品。

  • 背景:近期通过投诉发现,售卖海鲜的虚假商户增加,大多为通过便利店入网低价售卖海鲜的虚假商户,为精准管控,计划将海鲜类产品纳入微信小店经营范围一致性管控产品。
  • 新增审核规则:商户微信小店实际经营范围,须与入网的二级行业经营范围保持一致,增加对海鲜类产品管控,如售卖海鲜类产品(如帝王蟹、小青龙虾等),需对应入网行业为 生鲜类食品 / 农副产品。
  • 处置措施:关闭微信小店线上收款权限。
  • 计划上线时间:2026/3/5

商户行业非“演示店-其他”,则对以下商品进行价格核查,如商品售价均低于 300 元,判定为低价引流违规,商品类型包含:iPhone手机、帝王蟹、>10只青龙虾、电动车、电视机、电脑。

  • 背景:近期通过投诉发现,售卖海鲜的虚假商户增加,大多为通过便利店入网低价售卖海鲜的虚假商户,为精准管控,计划将海鲜类产品纳入微信小店经营范围一致性管控产品。
  • 新增审核规则:商户微信小店实际经营范围,须与入网的二级行业经营范围保持一致,增加对海鲜类产品管控,如售卖海鲜类产品(如帝王蟹、小青龙虾等),需对应入网行业为 生鲜类食品 / 农副产品。
  • 处置措施:关闭微信小店线上收款权限

商品新增审核规则:微信小店上架的商品内容,须与入网二级行业经营范围保持一致,与小店经营范围管控原则统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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